天津政府防震加固农村中小学校舍
为确保天津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天津市教委日前发布《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从2009年至2011年,本市将对农村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意见指出,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据悉,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涉及12个有农区县中小学校舍。在对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各区县教育局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经鉴定需加固的校舍,于2009年完成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需加固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拆除重建;对根据总体规划需要调整的校舍,可不再改造加固,但危房必须确保拆除。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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