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新增204项医疗服务项目 49项过千元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联合发文,明确了204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中央、军队、武警及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今(2009)年9月1日起,将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价目表收费;各地市的公立医院则由各地级市政府规定时间执行新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公布的价目表,共有4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过1000元,其中最高的“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服务项目,一个周期收费6800元;而PET/CT综合显像每个部位收费也高达5000元;如果一次扫描两个或两个以上部位的话,则要按照全身显像的标准,加收50%的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广东前7月经济运行平稳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