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367个
近年来,宿豫区在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中,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367个,其中专业合作社326个、土地股份合作社30个、专业协会10个,11个合作社通过省、市“四有”认定,合作社成员达4.1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3.28%),带动农户6.08万户,社员年人均增收超过200元。
强化扶持服务,形成共建合力。对验收合格的“四有”合作社给予财政奖补,其中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奖补1万元,经市级验收合格的奖补0.5万元。
坚持依法引导,推动规范运作。引导合作社进行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相应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四有”标准化建设,推动合作组织升级进位、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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