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助力新疆教育事业 公共财政惠民生
今年9月一开学,乌恰县1500名各族学龄前儿童走进了新建的“双语”幼儿园,享受快乐的童年时光。
与此同时,和田地区3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将全部免交学杂费和书本费,2万多名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全地区贫困中小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乌恰“双语”幼儿园建设与和田享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只是自治区财政助力教育事业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对教育投入大幅增加,1978年自治区财政教育支出为1.43亿元,2008年增长到200亿元,增长了139倍。特别是2006年以后,教育支出高速增长,2006年至2008年用于教育的支出达到460亿元,相当于1955年至2004年投入的总和。
从2003年起,自治区对南疆四地州和其他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等56个县的205万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学杂费。2008年又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这一举措惠及我区近270万中小学生。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8年实施新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可以减轻农牧民负担6.1258亿元。如果一个农村贫困小学生在享受“两免”政策的同时,还享受寄宿制生活费补助,每年则可为家庭减少开支640元;一个农村贫困初中学生在享受“两免”政策的同时,还享受寄宿制生活费补助,每年则可为家庭减少开支990元。
被广大农牧民称为“民心工程”和“政德工程”的内地高中班和疆内初中、高中班同样也是财政助力教育的一大体现。2000年,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在内地发达城市和疆内相对发达城市举办高中班、初中班,加强民汉学生的交流,培养“民汉兼通”的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自治区财政用于此项目的投入由2000年的174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2亿元,累计投入5.5亿元,先后使近5万名各族学子受益。同时,自治区财政还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积极支持学前“双语”教育、资助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加大对少数民族教师培训力度和中小学危房改造等。
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改善了教育环境,提高了教学水平。“现在的新疆,最漂亮的建筑是学校,最大的变化是校园。”这是广大农牧民的心声,更是民生财政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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