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村(居)两委干部补贴月人均标准高于500元
我省自去年出台村(居)两委干部补贴发放制度以来。目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将两委干部的人均补贴标准提高到了500元以上,个别市县还扩大了补贴范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2008年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精神,要求对全省6万多名在职和离任村(居)两委干部补贴发放进行统筹和规范,确保在职村干部月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的发放标准。这是我省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发挥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7月30日,省内所有市县都批准了村两委干部补贴新标准,都将在职村干部补贴提高到人均500元/月以上,其中海口、三亚、澄迈、昌江等4个市县在职村干部补贴达到人均650元/月以上;万宁、澄迈、乐东、五指山、琼海等市县还扩大补贴范围,在确保村两委干部的补贴月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的基础上,把补贴范围扩大到村民小组长;另外,海口市还实施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与物价挂钩,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责任编辑:杜楠
上一篇: 海南教育厅公示收费标准 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篇: 海南全面展开西部开发建设调研工作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