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隆昌县扎实做好再就业资金的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管理资金账户。分别建立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和再就业资金财政专户,对本级安排的资金和上级拨款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保证了再就业资金的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效地避免了再就业资金的被挤占挪用。
二是严格审核申领条件。对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项支出,严格按申领支付办法审核企业是否符合享受补贴的条件,并深入到单位和有关部门查阅实际缴费单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并逐一查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核对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确保再就业资金能够真正用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力度。对再就业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管理,每年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县再就业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并加强经验交流,提高检查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再就业资金能落到实处。
2009年,我县共支付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1654万元,享受补助人次达9279人。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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