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的卡只有40元 顾客购物遭遇“克隆卡”
春节刚过,人们购物的热情不减,很多人都拿着各式各样的购物卡消费,但这购物卡上的猫腻却着实不少。有很多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发现自己手中购物卡的实际数额与注明数额不符。
2月 22 日,在山东济南华兴大厦工作的李小姐说,单位过年发福利,她拿着购物卡去银座超市买东西,500元钱的卡却被告知只有40 多元钱,让她着实纳闷,明明没有用过的卡,怎么会就剩下这么点钱了呢?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一个“回收购物卡”的电话,询问这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的人告诉记者,原来是遇到了“主卡副卡”。说白了,就是一些不法分子对购物卡进行复制,这样一张卡就变成了两张卡,但卡号一致。一旦持有主卡的人在商场消费,副卡的金额也随之减少,导致实际数额与注明数额不同。
“只要编号密码相同或共用一个条形码,再加上一定的技术处理,就能用一张真的购物卡克隆出假购物卡,而克隆卡可以和真卡共用金额。”一位网名叫“感觉十分”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奥秘”。
现在市面上的购物卡发售时都是不记名的,记者找来几张卡,发现上面无一例外注明:“本卡不记名、不挂失、无密码、不透支、不计息、不兑换现金。”这给了“克隆卡”很多可乘之机。记者来到济南一大商场售卡部,工作人员表示,现金类消费卡不能挂失主要是因为卡上没有顾客的信息,商家无法确认欲挂失的顾客就是购物卡的所有人。“那该如何辨别购物卡的真伪呢?”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很无奈地说,“光凭肉眼分辨不出真卡和假卡,只有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才能辨清真伪。”
“感觉十分”说,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购物卡制卡技术相对简单,没有防伪标识,容易被复制。“而且购物卡经过多道手续,多人转手,这就增加了潜在的被复制的危险性。”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出现的各式购物卡,有的是商家自己发行,有的是由商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发行。而发卡之后各方都能获得巨大的现金流,这正是商家争相发卡的主要原因。对购物卡等预付型消费卡加强监管的呼吁,多年来从未停止过,但直到现在,许多地方仍然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办法。
“提醒广大市民,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物卡,如果遇到‘主卡副卡’的现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应该尽快将预付型消费卡纳入金融管理体系,实行记名制,明确卡的使用范围及单张卡最高金额等。”法律快车网济南站在线律师陈彦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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