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全面停止个人建房报批
3月16日,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清理违法建筑专题会,全面停止个人建房报批手续。
会议针对当前的违法建筑清理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成立专门清理违法建筑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官担任组长,亲自抓违法建筑的清理工作。平潭县要扩充城建监察队伍,加大违法建筑清理执行力度。
二是要做好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要逐村摸底查清,针对违法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如有存在土地违规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三是要全面停止个人建房报批手续。对于农村住房困难户,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调配,按原来规模翻建,并给予0.5%补助,或者由政府收购,统一分配廉租房。
四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由县领导带头组建四个工作检查组,并对乡镇违法建筑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仍有未停止的违法建筑,将追究第一责任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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