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县“三明确”落实财税工作目标责任
乐至县将财税收入任务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签订《财税工作目标责任书》,充分调动乡镇党政协、护税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全县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一、明确目标任务。以各乡镇前两年税收收入的实际入库数为基数,参考税务部门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分乡镇下达2010年的地税、国税收入任务。考核目标一经下达,原则不作调整。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乡镇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予以调整。
二、明确考核办法。年终,按照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并结合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涉农补贴、财经财务、民政优抚、债务监管等工作完成情况,对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明确考核对象。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和总预算会计为主要考核对象,同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乡镇财税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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