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银行发行债券业务是指本行为筹措长期资金经批准而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其他债券。其基本规定如下:
1.设置“发行债券”账户,核算本行发行债券的情况,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四个明细账户。
2.溢价和折价要在债券到期还本前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完毕。
3.应计利息在债券到期还本前提足,偿还本金和利息一律从“发行债券”账户付出。
4.发行债券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5.谁出售由谁兑付,各行兑付时应注意审查发行银行。
二、债券的发行价格
一般来说,发行债券所规定的利率是固定不变的“名义利率”也称“票面利率”,通常以年利率表示。年利率乘债券的面值,即为债券发行银行每年应付的债券利息。债券发行银行实际负担的利率,称为“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是债券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即金融市场上风险和期限与所发行债券类似的借贷资本的利率。
债券的发行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经常会出现市场利率大干或小于票面利率,或者说实际利率大干或小于名义利率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券发行银行就要按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债券利息,也就是按高干或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出售。这样,债券发行价格与债券面值形成三种形态的数量关系,即等干、大于和小于。与此相对应,债券的发行方式也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当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溢价发行。溢价发行表明银行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发行表明银行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的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一致,可按票面价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银行在债券存款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
整。
三、发行债券的核算
(一)债券入库的核算
各分行从总行领回债券后,由筹资部门填制一式三联“债券入库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入库。入库单第一联会计部门作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收入:末发行债券——未发行XXXX年XX债券
第二联由管库员留存,据以登记“债券登记簿”;第三联由业务部门凭以登记台账。
(二)债券出库的核算
所辖各经办行或债券专柜向分行领取债券时,应填制一式四联“债券出库单”,第一联交会计部门作付出记账凭证,登记表外科目;第二联由保管员凭以登记“债券登记簿”;第三联由筹资部门登记业务台账;第四联出库单退领券人。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付出:末发行债券——末发行XXXX年XX债券
各经办行处或债券专柜领回债券后,领券人应及时将债券交给经办人点收,点收无误后由复核员登记“债券登记簿”。领人债券时记“收入”栏,发售债券时记“付出”栏,每日结记余额。
(三)债券发行的核算
购券人持现金或转账支票到经办行或债券发售专柜购买债券时,应填制“购买XX债券交款单”,连同现金或转账支票交经办员,发售专柜按规定收要现金或款项后,将债券交购券人。其账务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平价发行。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的面值相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XX账户)
贷:发行债券——债券面值
2.溢价发行。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债券面值,还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债券溢价”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XX账户)
贷:发行债券——债券面值
——债券溢价
3.折价发行。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债券面值,还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借记“债券折价”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XX账户)
发行债券——债券折价
贷:发行债券——债券面值
四、债券计息及溢价、折价摊销的核算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债券到期前利息应计提足额,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系统合理地摊销,即债券溢价应逐期在利息费用中扣除,债券折价应逐期转作利息费用。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是将债岁的溢价或折价平均分摊于各期的一种滩销方法。这就是说,采用直线法摊销,在债券的各付息期以相等的金额用债券溢价冲减利息费用,或以相等的金额将债券折价转作利息费用。实际利率法,就是各期的利息费用是以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发行债券的账面价值而得。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逐期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利息费用也就逐期不同。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费用也就随之逐期减少:反之,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贴面价值逐期增加,利息费用因此也逐期增加,当期入账的利息费用与按名义利率支付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按面值发行债券计提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一XX债券利息支出
贷:发行债券——应计利息
2.溢价发行债券时,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发行债券——债券溢价”账户,按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借记“利息支出”账户,按应计利息贷记“发行债券——应计利息”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发行债券——一债券溢价
利息支出——XX债券利息支出
贷:发行债券——应计利息
3.折价发行债券时,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与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利息支出”账户;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发行债券——债券折价”账户,按应计利息,贷记“发行债券——应计利息”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一XX债券利息支出
贷:发行债券——债券折价
——应计利息
五、偿还债券本息的核算
银行发行债券到期后,不论是平价发行还是溢价、折价发行,到期都按票面值偿还,因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都已摊销完毕。偿还债券本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发行债券——债券面值
——应计利息
贷:现金(或XX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