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托收承付是指销货单位在根据经济合同发运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货款,由购货单位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企业单位之间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或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一般分为四个程序(1)托收、(2)承付、(3)拒付、(4)违约。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会计处理与一般转账支付较为类似,现举例说明。
[例]某私营公司甲与另一私营公司乙签定一项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机床,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两企业约定以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交货时。
甲企业:
借:固定资产 117000
贷:应付账款——乙企业 117000
乙企业:
借:应收账款——甲企业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甲企业付款时。
甲企业: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 1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乙企业: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 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