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建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租收入管理
近日,合肥市审计局在对某行政单位审计时发现存在房租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现象:根据房屋出租合同反映,该单位年应收房租100万元,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80万元申报组织收入,实际上缴70多万元。审计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未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对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与执行缺乏及时有效地监督。
针对上述现象,审计建议改变现行的房租收入预算编制方法,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根据《合肥市市本级非税收入集中调剂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房租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不再安排给单位使用。目前,该市行政单位房屋产权证交由财政部门统一保管,但资产仍在各单位账面反映,房屋租金由各单位收取后上缴。为从源头上根除在房租收入方面存在的应收未收或应缴未缴等问题,建议财政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情况进行清理,房屋租金通过招投标办法确定,并委托专门部门负责收取和上缴,房租收入不再列入单位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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