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政府四措施督办审计整改
2009年11月5日,宜城市政府召开2008年度15个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整改督办会。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士忠主持。郑市长要求:各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市审计局下达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认真整改。严禁走过场,敷衍塞责,严禁屡查屡犯。具体措施是:
一、 部门承诺。各预算执行单位一把手当场向市长承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二、 政府督办。由市政府督办室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下达各部门整改目标。各部门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督办室和市审计局。
三、 定期约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整改,由常务副市长对单位一把手定期约谈。
四、 回头再审。整改期限完毕,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对以上15个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再审。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违规违纪资金收缴国库。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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