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采取五种机制降低行政成本
近几年来,台州市椒江区围绕“服务、监督”两个重点,严格各项支出、规范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五项监管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购联控机制。预算单位购置汽车、大型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摄像机等《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先到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批经费来源,再到采购办报批,实行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从2006年开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车加油、维修、保险也实行集中采购,由控办和采购中心统一审批、发放加油卡,核算中心凭定点单位的发票及清单、采购中心的证明报销维修和保险费用。
二是建立指标控制预警机制。将预算单位全年用款分月拨付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按月录用用款指标、用款计划,对超计划的用款实行红字预警,对超当月指标的用款实行中心主任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单位超计划超指标用款,超年度总指标的单位停止报销。
三是建立预算单位定向联系机制。局各业务科室,核算中心前台会计、后台会计分组各联系对口的预算单位,建立预算单位联系制度,记录各单位主要领导、财务审批领导、报账会计联系电话,经常与单位保持联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每位业务人员心中有张基本信息表,了解所服务单位的人员数、每月水电、工资、通讯费等基本支出,对经常超支单位,实施有保有压,留足必须的人员支出、办公支出,空余部分准予报销各类商品服务支出,以免出现超支。
四是严格三审核机制。编印《椒江区行事单位经费报销常用手册》发到各预算单位,要求单位报账会计一审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并向单位领导做出解释说明,单位领导对审批的单据负责;中心前台会计二审票据的合法性,开支的合理性,结报单填写、科目列支的正确与完整性,一旦发现手续不完善或发票内容失真,开支超标准,无年初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控购手续或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事项,坚决拒绝受理,并向单位报账人员或领导说明拒绝受理的原因;中心后台会计三审会计处理的正确性,纠正不合理的会计处理,同时复查原始单据、会计凭证是否合法合理,经费开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数据是否准确、资金列支渠道是否合理。
五是细化项目预算、核算机制。预算单位所需的专项业务、大型会议,年初均通过审核列入部门预算,在年中严格控制追加专项经费。核算中心按部门预算的要求,实施细化支出项目核算,对专项业务实行单项指标控制、专项核算。严格控制将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列入专项,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拒绝各种专项经费之间串用、移用,实行专项经费结余年终结转机制,为来年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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