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厅专项治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
日前,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我厅党组发出《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布置在全厅范围内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等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厅专门成立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工作至2010年2月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上报三个阶段。《通知》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的清理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从严从重查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项目,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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