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责联审”全面启动
近日,苏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审计局针对首批7名领导干部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苏州市“三责联审”工作全面启动。
《实施方案》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的意见》的要求,对联审内容、联审程序、联审双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对联审通知、联审公示和联审调查表进行了统一。一是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在选人用人责任、机构编制责任、任期经济责任三方面的重点审计内容。二是强化了结果运用,明确联审对象接到书面反馈30日内将整改方案上报“三责联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增强了群众监督。将通过征求纪检、信访举报、联审公示、进点动员、问卷调查、会议座谈、个别访谈、结果公示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用人、用编、用财三个重要用权行为及相应责任的监督审查,提供了指导和制度保障,将促进“三责联审”工作规范推开,取得实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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