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促使追回48万元承包款和林地补偿款
漳州市审计局在对华安金山国有林场2006—2008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华安金山国有林场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户收取柚子园承包款、未及时与市水利电力工程公司平和经营部结算林地补偿款。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安金山国有林场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催讨,审计期间,金山国有林场追回柚子园承包款32万元、追回林地补偿结余款16.7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8.77万元。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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