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计局对工作实行综合量化考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审计综合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界定审计人员以及各部门、处室年度工作业绩和成效,充分调动全体审计人员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武汉市审计局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审计厅新修订的《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对2010年12项审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比,探索“用制度管理人、用环境感染人、用成果激励人”的机关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该局各项审计工作强前争先。
一、硬化各类量化考核指标。为确保省审计厅《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办法》中12项量化考核指标圆满完成,该局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和出台了《武汉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将相关量化指标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处室和每一个审计人员,日常检查,年终量化考核,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都是责任人”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达到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用工作成果激励审计人员的目的。
二、实行动态管理与考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任务,该局将通过全市审计工作座谈会、局务会、全局职工大会、局域网等形式,每季度定期通报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每半年汇总一次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结果,重点对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信息宣传、审计信息化、机关文明建设等重点量化考核指标进行适时通报,做到及时查遗补缺,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前进的目的。
三、规范量化考核评比程序。对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各部门处室根据《武汉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先进行自我考评,有关职能处室进行复评,并在公示的基础上将复评结果提交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市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结果审定后,分别按照各区审计局、市局业务处、市局综合处室三个类别,依考核得分高低分别排序,在全市审计系统通报。
为将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及评先树优挂钩,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获得先进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实施自下而上的量化考核,在全局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机关的全面建设。
上一篇: 湖北宜昌市加大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
下一篇: 荆门市委书记批示“通令嘉奖”市审计局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