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审计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近年来,我局针对全县投资项目多、数额大、廉政风险高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投资审计新思路,加强制度平台建设,确保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和创新双丰收。
一是建立竣工项目必审制,扩大审计覆盖面。修订完善《玉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竣工必审制。并要求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方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决算。2010年上半年共完成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送审总造价7122万无,经审计总造价5766万元,审计净核减总计1356万元,核减率19.04%。
二是推行审计业务招投标制度,增强审计力量。为加强审计力量,调动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积极性,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重大投资审计业务进行公开招投标,共有5家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协审单位获得参审资格,目前已有2家协审单位参与5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组织协审单位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专项审计经费解决,有效防止协审单位的审价结果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相挂钩。
三是完善审计操作规程,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考虑到投资审计在审计方法、程序、取证、报告内容等方面与财务审计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与复核、审计终结等各环节的审计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使投资审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实现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在审计准备阶段,要求审计人员及时搜集立项文件、会计报表、招投标备案等资料,并严格按照《送审资料目录》要求清点送审资料,制作《送审资料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在审计实施阶段,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履行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定案签证等必经程序;在审计结果报告阶段,对审计复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责任及审计报告内容格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强化廉政制度约束,提高审计业务透明度。推行审前公告,审前在被审计单位醒目的位置张贴审前公告,公告审计八不准纪律、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姓名、举报监督电话等;实行回避制度,规定审计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或工程结算的编制业务;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应当进行回避;规定核对工程量放在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审计人员不得私下与施工单位接触;开通廉政短信宣教平台,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对投资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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