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对浙商证券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将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以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和各项有关经济活动为基础,必要时可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其他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审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证券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作其他必要的抽审和延伸审计。
二、审计时间:2010年9月14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1-87051635,电子邮箱: zjsjtjjzc@sina.cn。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浙江省审计厅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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