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审计局关于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任务情况的报告
宁区审办(2010)15号
蕉城区审计局关于落实
201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任务情况的报告
蕉城区政府督查室:
按照区政府办《2010年蕉城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方案》(宁区政办﹝2010)55号)文件要求,蕉城区审计局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将涉及审计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并积极组织实施。现将1-6月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0年1-6月,蕉城区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1-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8项,在审项目9个,其中:完成署定项目3项,预算执行审计2项,领导交办项目2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项。共查出违规金额1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万元,应上缴财政9万元。
一、完成预算执行审计2项,分别是蕉城区委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区农业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对农业局审计过程中,我局重点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七都镇政府、八都镇政府、九都镇政府、霍童镇政府、区兽医站、区农广校、七都镇河乾村及西林村、八都镇云淡村、宁德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进行延伸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租金收入9.1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集中所属单位资金10.13万元。2009年区农业局无文件依据收取下属单位统筹款10.13万元。
二、完成专项审计调查3项,分别是中职办学经费和中职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审计调查、区政府外债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和社保基金征缴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在社保基金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困难企业存在拖欠社保基金的现象,且社保基金缴费基数逐年调增,企业历年欠缴社保基金金额越来较多,补缴难度越来越大;部分企业未能做到全员参保,且社保缴费基数明显低于实际工资水平。蕉城区劳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存在未按规定基数补缴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违规支付生育保险费,退休人员年检台账保管不善,以前年度违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的问题。蕉城区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存在部分单位未能按规定足额申报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做到单位全员参保、一些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在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个别延期支付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因经费不足挤占部分代收代缴的商业保险费现象。区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存款利息银行未按三个月定期存款优惠利率计息,而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区财政未能及时拨付乡镇干部医疗保险费。
三、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项,蕉城区计生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数417897元,经审计认定数为298765元,核减119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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