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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2]337号

颁布时间:2002-11-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沈阳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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