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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8]44号

颁布时间:2008-06-13 09:36:1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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