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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复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轮歇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函

财农[1962]170号

颁布时间:1962-06-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章缴纳农业税。

  财政部
  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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