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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川财税[1997]4号

颁布时间:1997-03-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8号3《关于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前年度的税收尾欠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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