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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4]17号

颁布时间:2004-02-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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