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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186号

颁布时间:2005-04-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5〕31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北京地方特色印花税票式样的通知
国税函〔2005〕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宣传北京2008年奥运会,总局特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行一套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印花税票(以下简称“北京印花税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印花税票限量发行,在北京市销售,全国使用。

  二、北京印花税票一套9枚,面值(图名)分别是:100元(北京胡同-砖塔胡同)、50元(北京胡同-南锣鼓巷)、10元(北京胡同-大栅栏街)、5元(北京胡同-国子监街)、2元(北京胡同-烟袋斜街)、1元(北京胡同-帽儿胡同)、5角(北京胡同-丰富胡同)、2角(北京胡同-白塔寺东夹道)、1角(北京胡同-钱市胡同)。9枚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下角印有“北京印花税票。BEIJING CHINA”和“2005”字样,并按票面金额大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

  三、北京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雕刻技术和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四角边孔采用“十”字异型孔。

  四、北京印花税票自2005年4月1日启用。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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