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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4]62号

颁布时间:2004-12-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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