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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易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111号

颁布时间:1989-10-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税务局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02号《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易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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