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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辆丢失后准予办理车船使用税退税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22号

颁布时间:2005-01-31 10:20:36.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机动车辆丢失后准予办理车船使用税退税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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