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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晶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湘地税函[2004]196号

颁布时间:2004-12-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长地税[ 2004]9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沙矿冶研究院于 2000年5月转制为中央直属科技企业后,以土地入股成立的被其控股企业。于2001年10月注册成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3]137号文件规定,同意对该公司科研开发自用的土地40937.18平方米,从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01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减免)。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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