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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穗财法[2004]2773号

颁布时间:2004-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市财政局各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4]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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