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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贸仓库免缴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17号

颁布时间:1989-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税务局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2号《关于对经贸仓库免缴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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