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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129号

颁布时间:2006-05-18 09:23:01.000 发文单位: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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