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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解释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4]151号

颁布时间:2004-09-13 11:01:16.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解释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3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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