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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160号

颁布时间:2005-12-02 15:05:52.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4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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