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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6]209号

颁布时间:2006-09-01 09:33:08.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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