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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7-07-03 09:20:56.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5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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