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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建设用土暂免征收资源税的通知

皖地税[1999]374号

颁布时间:1999-12-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和促进我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

  自文到之日起,对我省开采粘土用于公路建设,暂免征收资源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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