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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重国税发[1996]392号

颁布时间:1996-12-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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