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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6]4号

颁布时间:2006-01-12 14:12:25.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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