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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马地税[2004]157号

颁布时间:2004-08-04 15:00:09.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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