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1995]185号

颁布时间:1995-04-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