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税所字[1995]448号
颁布时间:1995-09-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精神,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呀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