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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任课教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2]119号

颁布时间:2002-09-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任课教师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7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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