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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晋税所发[1994]1号

颁布时间:1994-01-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税务局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93)国税发第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精神,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五类九种。

  第二类(二种):

  1、“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工资、薪金等项所得的月份申报(外籍人员加印中英文对照)。

  2、“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境外所得的年度申报(外籍人员加印中英文对照)。

  第二类(二种):

  1、“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分月预缴申报。

  2、“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三类(二种):

  1、“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年内分月(或分次)取得所得的申报。

  2、“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实行月份(或分次)预缴所得的,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四类)(二种):

  1、“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等项所得分月预缴申报。

  2、“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等项所得年度汇算,多退少补。

  第五类(一种):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外籍人员加印中英文对照)。

  上述各类申报表式,请各地市结合本地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自行印制使用(外籍人员使用的个人所得税三种申报表由省局统一印制,请各地市到省局领用)。

  以上各类申报表的填报使用为一式三份,即个人申报(包括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直接征收部门及计统部门记帐各一份。

  附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五类九种复印件(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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