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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所发[1999]57号

颁布时间:1999-11-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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