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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

晋地税所发[1999]59号

颁布时间:1999-11-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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