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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6]281号

颁布时间:2006-11-20 13:58:38.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省使用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另行通知。

  二O 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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