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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19号

颁布时间:1997-04-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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